基金经理:张磊
单位净值:0.9109 | 净值增长率:-4.31% | 净值增长率:-4.31% | 累计净值:0.9109 | 截止日期:2025/03/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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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04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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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南方新材料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南方新材料股票发起C | 基金代码 | 016450 |
成立日期 | 2023/3/21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40 (2024/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40 (2024/12/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04 (2024/12/31) | 选股风格 | 中盘—价值型(2024年4季) |
基金管理人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张磊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普通股票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6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5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研究分析,重点投资于新材料主题相关证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新材料主题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恒生原材料业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理论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