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鹏扬裕利三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鹏扬裕利三年封闭债券 |
基金代码 |
017817 |
成立日期 |
2023/4/13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3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27.947 (2024/5/1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27.947 (2024/5/10) |
基金规模(亿元) |
29.3 (2024/5/1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焦翠 |
运作方式 |
封闭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一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8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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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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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资股票,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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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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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为1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本基金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