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鲁炳良
单位净值:0.9391 | 净值增长率:0.46% | 累计净值:0.9391 | 截止日期:2025/02/17 | ||
---|---|---|---|---|---|
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82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不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
---|---|---|---|
基金全称 | 南方养老目标日期206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 ||
基金简称 | 南方养老目标2060五年持有混合发起(FOF)A | 基金代码 | 017497 |
成立日期 | 2023/1/17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873 (2024/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873 (2024/12/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82 (2024/12/31)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4年4季) |
基金管理人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鲁炳良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混合型FOF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2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43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是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基金中基金,目标日期为2060年12月31日。本基金通过大类资产配置,投资于多种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并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本基金整体的风险收益水平,以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70%×(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3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基金、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下同)、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下同)及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是目标日期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基金的投资风格相应的从“进取”,转变为“稳健”,再转变为“保守”,权益类资产比例及风险收益水平逐步下降。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红利再投资所获得份额的持有期限按原份额的持有期限计算,即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与原份额锁定期到期日相同;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