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贺雨轩
单位净值:0.9253 | 净值增长率:0.15% | 累计净值:0.9253 | 截止日期:2025/03/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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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0.9190(11:14) | 涨跌幅:-0.68% | 涨跌额:-0.0063 | |||
最新规模:0.48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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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 ||
基金简称 | 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ETF发起联接C | 基金代码 | 014565 |
成立日期 | 2022/5/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522 (2024/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522 (2024/12/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48 (2024/12/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贺雨轩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7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54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
基金比较基准 | 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以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包括沪港通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及包括深港通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少量非成份股(包括创业板、其他港股通标的股票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且目标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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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