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余海燕 PAN LINGDAN
单位净值:0.1541 | 净值增长率:-0.52% | 累计净值:0.1541 | 截止日期:2025/03/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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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3.17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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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ETF联接(QDII)C(美元现汇份额) | 基金代码 | 006330 |
成立日期 | 2019/1/18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20.468 (2024/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20.468 (2024/12/31) |
基金规模(亿元) | 3.17 (2024/12/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余海燕 PAN LINGDAN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QDII | 二级分类 | 其他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42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目标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跟踪标的指数的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非成份股,境内市场的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原则及投资比例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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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ETF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指数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此外,本基金为境外股票指数基金,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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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人民币份额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人民币份额面值;对于外币份额,由于汇率因素影响,存在收益分配后外币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对应的基金份额面值的可能; 3、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人民币份额的现金分红分配币种为人民币,美元等外币基金份额现金分红币种为其相应币种;不同币种份额红利再投资适用的净值为该币种份额的净值;不同类别美元份额的每份额分配金额为对应类别人民币份额的每份额分配数额按照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美元估值汇率折算后的美元金额,计算结果以美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5、法律法规、监管机关或登记结算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