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ETF |
基金代码 |
159649 |
成立日期 |
2022/8/8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643 (2024/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643 (2024/12/31) |
基金规模(亿元) |
68.97 (2024/12/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苏卿云 林唐宇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纯债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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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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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争取不超过0.25%,年跟踪误差争取不超过3%。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收益率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政策性金融债、国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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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及预期的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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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0.1%以上,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收益分配;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4、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