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1.1187 | 累计净值:1.1537 | 截止日期:2025/03/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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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亿元 | 风险等级: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简称 | 万份收益 | 7日年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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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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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长盛安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长盛安鑫中短债E | 基金代码 | 016557 |
成立日期 | 2022/8/29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421 (2024/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421 (2024/12/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 (2024/12/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张建 王文豪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中短期纯债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4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9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重点投资中短债,力争获得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及政府支持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所指的中短债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及政府支持债等债券。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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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