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1.0444 | 净值增长率:-0.04% | 净值增长率:-0.04% | 累计净值:1.2737 | 截止日期:2025/01/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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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0.65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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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C | 基金代码 | 006015 |
成立日期 | 2018/5/17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626 (2024/9/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626 (2024/9/30) |
基金规模(亿元) | 0.65 (2024/9/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魏媛媛 吴文明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一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5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58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以信用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谨慎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企业债总指数收益率×65%+中债国债总指数收益率×3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期以内的定期存款等。本基金不投资股票,也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可转债和权证,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可转债的申购,并可持有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可转债和权证,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卖出。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包括中期票据、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中央银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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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的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季度末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1元时,本基金至少进行收益分配1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每年度末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该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的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但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