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单位净值:0.9485 | 累计净值:4.0310 | 截止日期:2015/04/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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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1亿元 | 风险等级:低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不可赎回 |
简称 | 万份收益 | 7日年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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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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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长盛添利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长盛添利30天理财债券A | 基金代码 | 080016 |
成立日期 | 2012/10/2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104 (2015/4/14)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104 (2015/4/14) |
基金规模(亿元) | 0.1 (2015/4/14)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中短期纯债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4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3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追求本金稳妥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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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2.收益分配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并在运作期期末集中支付。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 5.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6.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并在运作期期末集中支付。运作期期末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者在运作期期末累计收益支付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者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通过在基金份额运作期到期日赎回基金份额可获得自申购确认日(认购份额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上一运作期期末的基金收益、加上当期运作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 7.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其账户内待结转的基金收益将全部结转,再进行赎回款项结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时,其账户内待结转的基金收益按赎回份额占总份额比例进行结转; 8.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