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单位净值:0.9600 | 累计净值:1.2300 | 截止日期:2018/12/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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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02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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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长盛同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长盛同禧债券C | 基金代码 | 080010 |
成立日期 | 2011/12/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18 (2018/12/25)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18 (2018/12/25) |
基金规模(亿元) | 0.02 (2018/12/25)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二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6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5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积极主动调整投资组合,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 ||
基金比较基准 | 40%×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60%×中证企业债指数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正回购、逆回购、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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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现金红利则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2、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以收益分配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为准。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6、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分红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