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曾理
单位净值:1.4666 | 净值增长率:0.08% | 累计净值:1.4666 | 截止日期:2025/03/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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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14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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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C | 基金代码 | 019359 |
成立日期 | 2023/9/11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93 (2024/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93 (2024/12/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14 (2024/12/31) | 选股风格 | 中盘—无风格(2024年4季) |
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曾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4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2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方式,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
基金比较基准 | 95%×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上市的非成份股(包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债券回购、权证、股指期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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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品种。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人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该类基金份额的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