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单位净值:1.0079 | 净值增长率:0.29% | 累计净值:1.0079 | 截止日期:2022/06/02 | ||
---|---|---|---|---|---|
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08亿元 | 风险等级:中等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
---|---|---|---|
基金全称 | 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鹏扬景颐混合A | 基金代码 | 011365 |
成立日期 | 2021/8/20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81 (2022/6/2)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81 (2022/6/2) |
基金规模(亿元) | 0.08 (2022/6/2)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2年1季) |
基金管理人 |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债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3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5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达到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可转债、可交换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能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收益的计算以除权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本基金的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费用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