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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股份公告 - 内幕消息

2016-12-29 17:12: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刊发。

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中材水泥」)是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本公司接获中材水泥报告,其非全资附属公司中材汉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材汉江」)近日接到《汉中市汉台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由於中材汉江资源综合利用退税不符合相关退税要求,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国家税务局决定取消中材汉江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退税、免税政策的资格,对已退还的增值税共计人民币57,747,109.53元依法予以追缴。

上述事项预计将减少本集团2016年利润人民币57,747,109.53元。上述事项的财务影响尚未经审核或审阅,财务资料详情将於2017年3月底前刊发的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内披露。

投资者应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审慎行事,留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