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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股份公告 - 於2016年7月29日(星期五)举行之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2016-07-29 19:59:00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已於2016 年7 月29 日(星期五)下午二时正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北顺城街11 号(邮编:100035)本公司3212 号会议室举行。

於临时股东大会上,刊载於临时股东大会通告上动议之决议案已以投票表决方式全部获正式通过。

於临时股东大会上动议之决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特别决议案 总投票数目

(总投票数目之百分比)

赞成 反对

1. 审议并酌情批准修订本公司章程。 2,658,413,577 0

(100.000000%) (0.000000%)

由於超过三分之二(2/3)的票数表决赞成该决议案,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特别决议案。

2. 审议并酌情批准修订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658,413,577 0

(100.000000%) (0.000000%)

由於超过50%的票数表决赞成该决议案,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3. 审议并酌情批准修订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658,413,577 0

(100.000000%) (0.000000%)

由於超过50%的票数表决赞成该决议案,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4. 审议并酌情批准修订本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658,413,577 0

(100.000000%) (0.000000%)

由於超过50%的票数表决赞成该决议案,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5. 审议并酌情批准委任沈云刚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 2,651,726,577 6,687,000

事、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厘定其酬金及授权 (99.748459%) (0.251541%)

本公司董事会主席或任何一名执行董事代表本公司签

立服务合约或有关其他文件或补充协议或契据。

由於超过50%的票数表决赞成该决议案,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6. 审议并酌情批准委任王凤廷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 2,651,726,577 6,687,000

事、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厘定其酬金及授权 (99.748459%) (0.251541%)

本公司董事会主席或任何一名执行董事代表本公司签

立服务合约或有关其他文件或补充协议或契据。

由於超过50%的票数表决赞成该决议案,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7. 审议并酌情批准委任王珠林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 2,658,413,577 0

董事、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厘定其酬金及授 (100.000000%) (0.000000%)

权本公司董事会主席或任何一名执行董事代表本公司

签立服务合约或有关其他文件或补充协议或契据。

由於超过50%的票数表决赞成该决议案,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8. 审议并酌情批准委任张海先生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 2,646,231,106 12,182,471

事,每年向彼支付酬金人民币15,000 元(含税),并 (99.541739%) (0.458261%)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主席代表本公司签立服务合约或有

关其他文件或补充协议或契据。

由於超过50%的票数表决赞成该决议案,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9. 审议并酌情批准委任郭燕明先生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 2,652,650,926 5,762,651

事,每年向彼支付酬金人民币15,000 元(含税),并 (99.783230%) (0.216770%)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主席代表本公司签立服务合约或有

关其他文件或补充协议或契据。

由於超过50%的票数表决赞成该决议案,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10. 审议并酌情批准重选刘志江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2,632,937,106 25,476,471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厘定其酬金及授权本公 (99.041666%) (0.958334%)

司董事会主席或任何一名执行董事代表本公司签立服

务合约或有关其他文件或补充协议或契据。

由於超过50%的票数表决赞成该决议案,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11. 审议并酌情批准重选彭建新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2,651,726,577 6,687,000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厘定其酬金及授权本公 (99.748459%) (0.251541%)

司董事会主席或任何一名执行董事代表本公司签立服

务合约或有关其他文件或补充协议或契据。

由於超过50%的票数表决赞成该决议案,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12. 审议并酌情批准重选李新华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 2,651,726,577 6,687,000

事、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厘定其酬金及授权 (99.748459%) (0.251541%)

本公司董事会主席或任何一名执行董事代表本公司签

立服务合约或有关其他文件或补充协议或契据。

由於超过50%的票数表决赞成该决议案,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13. 审议并酌情批准重选李建伦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 2,651,726,577 6,687,000

事、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厘定其酬金及授权 (99.748459%) (0.251541%)

本公司董事会主席或任何一名执行董事代表本公司签

立服务合约或有关其他文件或补充协议或契据。

由於超过50%的票数表决赞成该决议案,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14. 审议并酌情批准重选梁创顺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 2,658,413,577 0

董事、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厘定其酬金及授 (100.000000%) (0.000000%)

权本公司董事会主席或任何一名执行董事代表本公司

签立服务合约或有关其他文件或补充协议或契据。

由於超过50%的票数表决赞成该决议案,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15. 审议并酌情批准重选陆正飞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 2,651,939,577 6,474,000

董事、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厘定其酬金及授 (99.756471%) (0.243529%)

权本公司董事会主席或任何一名执行董事代表本公司

签立服务合约或有关其他文件或补充协议或契据。

由於超过50%的票数表决赞成该决议案,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16. 审议并酌情批准重选徐卫兵女士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 2,646,231,106 12,182,471

事,每年向彼支付酬金人民币15,000 元(含税),并 (99.541739%) (0.458261%)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主席代表本公司签立服务合约或有

关其他文件或补充协议或契据。

由於超过50%的票数表决赞成该决议案,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17. 审议并酌情批准向王迎财先生(作为本公司职工代表 2,658,413,577 0

监事)支付酬金每年人民币15,000 元(含税),并授 (100.000000%) (0.000000%)

权本公司董事会主席代表本公司签立服务合约或有关

其他文件或补充协议或契据。

由於超过50%的票数表决赞成该决议案,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18. 审议并酌情批准向曲孝利先生(作为本公司职工代表 2,658,413,577 0

监事)支付酬金每年人民币15,000 元(含税),并授 (100.000000%) (0.000000%)

权本公司董事会主席代表本公司签立服务合约或有关

其他文件或补充协议或契据。

由於超过50%的票数表决赞成该决议案,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於临时股东大会日期,本公司之已发行股份总数及有权出席并於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在会上动议之决议案之股份总数为3,571,464,000 股。

并无股份使其持有人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但只可表决反对在会上动议之决议案,亦无对任何股东於临时股东大会上就会上动议之决议案投票有限制。并无任何一方表示其有意对临时股东大会上动议之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之股东及授权委任代表共持有2,658,413,577 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74.434842%。举行临时股东大会符合中国公司法与本公司章程之规定。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主席刘志江先生主持。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之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出任临时股东大会投票之点票监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