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刊发。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材国际」)是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其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买卖(股份代号:600970)。
本公司近期接获中材国际通知,其全资子公司中国中材东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东方贸易」)向其报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招行西三环支行」或「原告」)诉东方贸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事项(「本案」),经与本案主审法官确认,目前原告已撤诉。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2015年4月2日,东方贸易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院」)签发的《应诉通知书》[(2015)海民商初字第07716号],招行西三环支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东方贸易,涉及诉讼金额为人民币56,830,076.67元(暂合计)。详情见本公司於2015年4月7日刊发之公告及海外监管公告。
二、诉讼案件撤诉情况
东方贸易清偿了招行西三环支行的债务,但一直未收到法院的进一步通知。近日,东方贸易致电本案审理法院的主审法官,本案主审法官表示原告已撤销对东方贸易的诉讼,案件撤诉不会向东方贸易送达书面裁定或通知。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後利润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已按撤诉处理,原告不会再提起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和期後利润无影响。
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注意投资风险及审慎行事。
上述事件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於2016年3月8日刊发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的相关海外监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