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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股份盈利预喜

2016-02-26 17:40: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刊发。

本公司谨此知会其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基於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估计,预期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利润将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增加约60%。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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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乃由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刊发。

本公司谨此知会其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基於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估计,预期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利润将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增加约60%。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认为,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利润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预期增加乃主要归因於下列因素:(i)新材料分部主要产品的销量大幅增加,部分产品的平均成本下降且平均价格上升;(ii)本年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大幅减少;以及(iii)本公司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获利。

本公告所载资料乃基於本公司管理层参照本集团管理账目做出之初步评估,乃未经审核或审阅。财务资料详情将於2016年3月底前刊发的本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业绩内披露。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