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之规定,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需要刊载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之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之季度财务资讯以及本公司之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之季度财务资讯。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作出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公布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本集团及本公司之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计财务信息。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之本集团合并财务资料
於2015年9月30日本集团之合并资产负债表
图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