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条的规定而发表。
以下公告的中文原稿将由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一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附属公司,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中国境内发布。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08-027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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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从2008年4月23日至2008年10月23日止,到期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为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非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材科技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中材科技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无异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董事会关于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的该资金使用安排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取得了保荐机构的同意,相关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
本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并非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该资金使用安排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中材科技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无异议。监事会同意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关于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宜的保荐意见
3、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4、 监事会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