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盘呈请之最新消息 兹提述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及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清盘呈请(「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之公告内所述,于二零二二年十月,本公司委托香港法律顾问向原讼法庭申请寻求撤销或押后由HKK2对本公司提出的清盘呈请(「清盘呈请」)。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原讼法庭就申请进行聆讯,并于二零二三年八月十日作出判决(「原讼法庭判决」),裁定搁置清盘呈请。HKK2于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就原讼法庭判决提出上诉(「该上诉」)。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上诉法庭就该上诉进行聆讯。 本公司收到上诉法庭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作出之判决(「上诉法庭判决」),裁定驳回该上诉。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诉法庭判决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经营或任何其他方面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将继续与其法律顾问探讨,并积极探索一切可行的措施来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