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消息-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告乃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 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2)(a)条而刊发。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本报告期」)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下列情形之一√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盈利:人民币5000万元亏损:人民币 净利润-人民币7000万元27541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亏损:人民币22000万元亏损:人民币 净利润-人民币24000万元32789万元 盈利:人民币0.017元╱股亏损:人民币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0.024元╱股0.101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内,木片、木浆等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价格同比降低;同时,本 公司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市场营销,浆纸产、销量同比增加,本公司效益扭亏为盈。 2)本公司进一步聚焦制浆造纸主业发展,持续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质量,增强本公司盈利能力。本报告期内处置非主业资产产生非经常性损益约人民币2.3–2.5亿元。 3)随着国家一系列支持实体经济、促进消费政策的落地,下游需求逐步回暖;同时,本公司将持续通过加强成本管控、提高生产效率、加大非主业资产处置力度等措施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盈利水平。 四、其他相关说明以上财务数据仅根据董事会参考董事会于本公告日期目前可获得的资料而作 出的初步评估,有关资料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务请于本公司刊发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时细阅有关公布。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洪国主席中国,山东二零二四年四月八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陈洪国先生、胡长青先生、李兴春先生、李峰先生及李伟先先生;非执行董事为韩亭德先生及李传轩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尹美 群女士、孙剑非先生、杨彪先生及李志辉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