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本公司、本公司之非全资附属公司御景酒店及广源地产订立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据此,本公司拟向广源地产出售目标股权(占御景酒店全部股权的90.05%)及目标债权,代价合共为人民币35650万元。
于出售事项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于御景酒店拥有任何权益,而御景酒店将不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因此,御景酒店的财务业绩将不再于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入帐。
于本公告日期,晨鸣控股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7.79%(包括本公司A股、B股及H股),因此晨鸣控股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本公司董事长陈洪国先生、副董事长胡长青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峰先生及副总经理李雪
芹女士(陈洪国先生的配偶)系寿光恒泰的股东,该等人士合共持有寿光恒泰约
83.34%股权,因此寿光恒泰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晨鸣控股持有广源地产的40%股权,而寿光恒泰持有广源地产的60%股权,故广源地产亦属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的项下交易构成本公司在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的关连交易。由于出售事项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因此出售事项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