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增资事项
于2022年7月28日,本公司、该等本次投资者及湛江晨鸣分别订立该等本次增资协议。据此,该等本次投资者同意按照该等本次增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向湛江晨鸣进行增资,合共引入资金规模人民币1,000,000,000元。
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湛江晨鸣继续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本公司仍然拥有对湛江晨鸣的实际控制权。
上市规则之涵义
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本公司于湛江晨鸣的股权将被摊薄。因此,本次增资事项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的视作出售交易。由于本次增资事项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本次增资事项构成本公司的一项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有关股东批准的规定。
玆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9月23日之海外监管公告及2022年6月27日之公告,于2021年9月23日及2022年6月27日,本公司、国开发展基金、该等先前投资者及湛江晨鸣分别订立该等先前增资协议。据此,该等先前投资者分别同意按照该等先前增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向湛江晨鸣进行增资,合共引入资金规模人民币750,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