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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盘呈请之最新消息

2022-06-20 00:00:00

兹提述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清盘呈请(「该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二零一七年七月,本公司对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原讼法庭」)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作出之命令提出上诉,原讼法庭的命令内容为驳回本公司申请关于声明HKK2无法满足由香港法院对本公司清盘的规定(「原讼法庭判决」)。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上诉法庭」)作出判决,驳回本公司对原讼法庭判决的上诉(「上诉法庭判决」)。本公司于二零二二年二月就上诉法庭判决作出上诉(「上诉」)。于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七日,上诉的聆讯在香港终审法院(「终审法院」)进行。

本公司收到终审法院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四日作出之判决(「终审法院判决」),判决内容为驳回上诉,并指示早前根据原讼法庭法官夏利士命令缴存法院作为押后HKK2针对本公司所提交清盘呈请条件的款项(「缴存法院款项」,合共港币389,112,432.44元),连同当中的累算利息,须支付予HKK2。

本公司二零一七年度已就缴存法院款项全额计提了预计负债,本公司董事会认为终审法院判决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经营或任何其他方面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将继续与其法律顾问探讨,并积极探索一切可行的措施来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