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提供有关 2013 年 4 月 20 日在中国四川省发生之地震(「该地震」)对本集团业务影响之自愿公告。
董事会谨此宣布,本集团之业务运作正常,其位於四川省项目公司之管道燃气网络并无损毁,供气并无任何阻碍。因此,董事会并不预期该地震会对本集团之财务状况构成任何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