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换股债券换股价调整 兹提述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5日的公告(「交易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以及本公司日期为 2022年 7月 12日及 2023年 7月 11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调整可换股债券的换股价。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交易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由于根据本公司的以股代息计划以每股股份 2.9 港元的价格发行代息股份(其允许股东选择 全部或部分通过配发新股(「代息股份」)代替现金的方式,收取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股份 16 港仙),故自 2024 年 7 月12 日(即发行代息股份的日期)起,可换股债券的换股价已由每股股份 6.18港元进一步调整为每股股份 6.06港元(「经调整换股价」)。 除有关调整外,可换股债券的所有其他条款均维持不变。 于本公告日期,可换股债券的未偿还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1,835,603,119.35 元(按协定汇率换算相当于 2,217,715,500 港元)。根据经调整换股价,本公司于可换股债券悉数转换后将发行的最高股份数目将由358,853,640股股份增至365,959,653股股份。额外7,106,013股股份(「额外股份」)将根据股东于2021年5月27日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最多可配发及发行 593,786,966 股股份。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根据一般授权配发 122,862,333股股份,并预期一般授权的上限仍足以涵盖于可换股债券悉数转换后发行的股份(包括额外股份)。本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额外股份于联交所上市及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