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采纳 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建议,透过采纳本公司的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修订本公司的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统称「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符合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于2023年12月31日生效的有关上市发行人以电子方式向其证券持有人发布公司通讯的最新无纸化机制,并作出相应及若干其他整理性修订。 建议采纳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须待本公司股东(「股东」)在即将于2024年5月29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批准后,方可作实。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因采纳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而导致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变动详情的通函连同召开股东週年大会的通告将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