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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公告 - 建议由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在中国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2023-06-02 00:00:00

自愿性公告

建议由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在中国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本公告乃由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发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29 日有关本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港华燃气(融资)有限公司(「发行人」)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该协会」)申请(「该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熊猫债券」),而熊猫债券将于接获该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起计为期两年内的适当时间分多个批次发行 。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发行人已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获得该协会批准该申请,并收到该协会就熊猫债券发出的注册通知书。发行人现拟邀请中国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受适用法律法规限制者除外)认购上述熊猫债券注册项目项下发行的:(i) 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可持续挂勾、债券通)(「票据」);以及 (ii) 202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债券通)(「融资券」)。 票据及融资券的期限分别为三年及一年。 票据及融资券的利率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结果釐定。票据首两年的利率固定,第三年与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挂勾。融资券的利率为年利率,按单利计算。 票据及融资券将由本公司以无条件且不可撤销方式提供担保。

票据及融资券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提呈发售,发行票据及融资券的所得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额用于偿还发行人和本公司的境外人民币形式的借款等有息债务。

有关发行人提呈发售票据及融资券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发行说明书)将于上海清算所网站 http://www.shclearing.com.cn 和中国货币网 http://www.chinamoney.com.cn 可供查阅。 票据及融资券的发行建议须视乎(其中包括)现行市场状况而定。因此,发行人可能会或可能不会继续票据及/或融资券的发行建议。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或投资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告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或成为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出售、发行、购买或认购证券的任何要约、招揽或邀请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