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警告 本公佈由新耀莱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按上市规则所界定)发表。 基于对本集团之最新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及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现时可得之财务资料,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二零二四财政年度」)将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170,000,000港元(不包括商誉减值、存货减值以及投资物业及投资电影及电视节目公允值变动之影响(如有)),而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二零二三财政年度」)则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53,000,000港元。 董事会认为,预期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有所上升主要归因于(其中包括)本集团二零二四财政年度之收益及毛利分别减少约18%及34%。本集团之收益及毛利减少则主要涉及二零二四财政年度本集团汽车业务之市场气氛持续疲弱及竞争激烈,导致本集团该业务分部预期收益下滑及毛利率大幅下跌。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二零二四财政年度之综合财务业绩。本公佈所载之资料仅基于董事会按照现时可得之资料(包括本集团二零二四财政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其尚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审核,故可能须于进一步审阅后予以更改及调整)作出之初步评估。本集团二零二四财政年度之全年业绩预期将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底前公佈。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