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协议
于二零二三年十月六日,纽福克斯光电(青岛)(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与承建商订立建造协议,据此,承建商同意建造产业园,包括用于制造新能源汽车电子元器件的新生产厂房,以及其他配套设施,代价为人民币290,212,000元。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上市规则项下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建造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主要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规定。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概无股东或其任何各自的联繫人于建造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中拥有任何重大权益。因此,倘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以供批准建造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决议案,则概无股东须放弃投票赞成批准有关决议案。根据上市规则第14.44条,本公司已取得香港道度(持有10,449,312,134股股份的控股股东,相当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60.69%)的书面股东批准,代替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建造协议。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造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详情以及上市规则所规定其他资料的通函将适时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