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消息
有关涉及全资附属公司的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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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乃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赤峰市利丰(作为原告)对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内蒙古创赢(作为其中一名被告)提起的诉讼。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内蒙古创赢近日收到另一份传票及赤峰市利丰提交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申请书」),其被要求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日到法院应讯。根据申请书,赤峰市利丰声称利丰鼎盛(其中一名被告)利用其作为赤峰市利丰前控股股东的身份,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向内蒙古创赢转让十二间运营公司的股权,且未提供任何对价。该无适当对价的股权转让被视为侵害赤峰市利丰的财产权。内蒙古创赢接受赤峰市利丰财产,且未支付任何对价,其实施该行为,在主观上应承担责任。利丰鼎盛与内蒙古创赢之间的行为具有密切联繫,构成共同侵权,应共同承担赔偿赤峰市利丰损失的义务。赤峰市利丰将其诉讼请求变更如下:
(1) 请求法院判决内蒙古创赢及利丰鼎盛赔偿赤峰市利丰合计人民币39,998,791.96
元;及
(2) 请求法院判决内蒙古创赢及利丰鼎盛承担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等全部费
用。
本集团目前正就申请书的影响寻求法律意见,并评估上述诉讼请求变更后可能对本集团造成的或然负债。内蒙古创赢将继续积极应对上述诉讼。由于以上诉讼尚在进行中,且审理后对判决结果的履行或执行无法估计,该等诉讼事项对本集团本期或期后财务状况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适时根据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作出进一步公告,以告知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上述诉讼之任何重大进展。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