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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涉及全资附属公司的诉讼

2023-06-05 00:00:00

内幕消息

涉及全资附属公司的诉讼

本公告乃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内蒙古创赢汽车有限公司(「内蒙古创赢」)作为其中一名被告于近日收到传票,被要求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参加由宁波极车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极车」)作为原告提起的诉讼之法院审理。宁波极车声称内蒙古创赢违反了两者之间的《销售合同》(「《销售合同》」),未能根据《销售合同》支付剩余货款人民币8,506,800元。宁波极车对内蒙古创赢提出的诉讼请求如下:

(1) 请求法院判决内蒙古创赢支付剩余货款人民币8,506,800元以及赔偿因逾期

付款给宁波极车造成的损失(以人民币8,506,800元为基数,自二零一九年十月九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佈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计算得出的损失截至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四日为人民币2,160,106.9元;

(2) 请求法院判决内蒙古创赢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10,680元;

(3) 请求法院判决内蒙古创赢赔偿宁波极车产生的律师费人民币500,000元;以

(4) 请求法院判决内蒙古创赢承担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

内蒙古创赢目前正在寻求有关该诉讼案情的法律意见及将积极应对上述诉讼。由于以上案件尚在进行中,且审理后对判决结果的履行或执行目前无法估计,该等诉讼事项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财务状况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适时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作出进一步公告,以告知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上述诉讼之任何重大进展。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