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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贷款交易及认购事项所得款项用途的最新进展

2023-03-30 00:00:00

主要交易-贷款交易

认购事项所得款项用途的最新进展

贷款交易

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纽福克斯光电(青岛)(作为贷款人)与京行大运(作为借款人)订立贷款协议,据此,纽福克斯光电(青岛)同意向京行大运授予贷款人民币205,005,000元,自贷款协议日期起计为期三个月,年利率为5%。

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部分贷款合共人民币180,000,000元已偿还;而纽福克斯光电(青岛)与京行大运订立延期协议,余下贷款(即人民币25,005,000元)到期日将延长至延期协议日期起计一年。

于相关时间,由于根据上市规则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贷款协议构成本公司的主要交易。本公司于提供贷款时未有全面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通知、公告及股东批准规定,即未发佈公告和通函以获得股东批准,本公司对此表示遗憾。本公司谨就此致歉,现刊发本公告以提供贷款协议的详情。

一份载有贷款协议及延期协议条款详情的通函将遵照上市规则寄发予股东。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编制载入通函的资料,预期通函将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三十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认购事项所得款项用途的最新进展

认购事项所得款项总额及所得款项净额分别为616,509,415.906港元及约615百万港元。

鉴于青岛莱西市政府的产业发展规划(包括土地挂牌计划、产业导向优化),以及有待政府推出更多利好汽车行业的优惠政策,短期内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无法按计划立即用于莱西市新生产厂房的建设及生产。因此,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三年三月期间,本公司已动用约人民币474百万元于商品交易业务。于本公告日期,为商品交易而购买的锌锭已全部售出,且本集团已收取有关出售的所得款项(包括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人民币474百万元)。董事会将确保认购事项全部所得款项净额约615百万港元将继续按原计划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