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董事会委员会组成变更
及
不符合上市规则第3.10、3.21、3.25及3.27A条
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下述安排均自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四日起生效:
(i) 胡玉明先生(「胡先生」)因个人健康缘故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本公司
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主席;及
(ii) 石晶女士(「石女士」)因个人健康缘故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
会、薪酬委员会及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上述辞任董事各自已向董事会确认其与董事会无任何分歧,且概无有关其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此衷心感谢胡先生及石女士于各自任期内为本集团所作贡献。
董事会委员会组成变更
于上述辞任后,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将变动如下:
附注:
C 相关董事会委员会的主席
M 相关董事会委员会的成员
不符合上市规则第3.10、3.21、3.25及3.27A条
于胡先生及石女士辞任后,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以及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均低于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0、3.21、3.25及3.27A条所规定的最低人数。
本公司正在物色合适人选以填补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职以及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的空缺。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确保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儘快委任合适的候选人,以确保遵守上市规则。本公司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