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根据特别授权认购股份的最新进展

2022-05-02 00:00:00

兹提述(i)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的公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的清洗通函(「通函」);(i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于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及(iv)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及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完成日期(「延迟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最新进展

诚如通函所披露,完成将于认购事项的所有条件获达成或豁免后10个营业日内(或本公司与认购方可能书面协定的有关其他日期)落实。上述先决条件最后一项已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达成。诚如延迟公告所披露,完成日期已延迟至二零二二年四月三十日或之前(或订约方可能书面共同协定的有关其他较后日期)。

认购方与本公司仍在就是否再次延迟完成日期,以及如果决定再次延迟则就延迟期限进行协商。截至本公告日期,该等协商仍在进行中,尚未结束。

有关认购事项进展之公告将适时发布。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