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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根据特别授权认购股份;(II)申请清洗豁免;及(III)建议增加法定股本-有关本集团二零二一年中期业绩的补充公告

2021-09-01 00:00:00

兹提述(i)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的公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的清洗通函(「通函」);及(iii)本公司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所刊发内容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业绩(「二零二一年中期业绩」)的公告(「二零二一年中期业绩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独立财务顾问及独立董事委员会确认

独立财务顾问八方金融有限公司(「八方金融」)已审阅二零二一年中期业绩公告。经考虑该二零二一年中期业绩公告后,八方金融对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包括特别授权)的条款以及清洗豁免就独立股东而言属公平合理的意见维持不变。八方金融建议独立董事委员会向独立股东建议投票赞成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有关认购事项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包括特别授权)以及清洗豁免的决议案的意见亦维持不变(「不变意见」)。

独立董事委员会经考虑八方金融的不变意见后,已确认其于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全文载于通函)所述,其对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包括特别授权)的条款以及清洗豁免就独立股东而言属公平合理的意见维持不变,其建议独立股东投票赞成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有关认购事项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包括特别授权)以及清洗豁免的决议案的意见亦维持不变。

本公告为通函的补充,应与通函一併阅读。

警告:根据收购守则,本公司刊发的通函载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委员会对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包括特别授权)的条款以及清洗豁免的意见,及独立财务顾问就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包括特别授权)的条款以及清洗豁免致独立董事委员会的意见函件。股东于考虑批准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包括特别授权)的条款以及清洗豁免时应细阅通函。

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