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持续关连交易 - 租赁协议

2020-01-21 00:00:00

于2020年1月21日,上海旺旺(作为承租方)与上海旺气(作为出租方)就位于上海的该物业的租赁订立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期一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包括首尾两日)。

本公司认为,由于租赁协议的租期较短(即为12个月或以下),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项下的会计要求(要求承租人将租赁于综合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不适用于租赁协议,因此,本公司将该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并以直线法于损益确认相关租金为开支。

本公司主席兼行政总裁、执行董事及最终控股股东蔡先生亦为上海旺气的最终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的定义,上海旺气是蔡先生的联繫人及本公司的关连人士,而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租赁交易将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有关(其中包括)已更新神旺框架物业租赁协议及已更新中视框架物业租赁协议的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已更新神旺框架物业租赁协议、已更新中视框架物业租赁协议及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租赁交易须予合併计算有关百份比率。按合併计算所适用的最高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租赁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