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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调任

2019-07-01 00:00:00

中国旺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 董事会(「董事会」) 谨此宣佈,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 兼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及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 成员蔡绍中先生(「蔡先生」) 由于将在本集团内负责更多行政职责,特别是发展本公司海外市场方面, 已调任为执行董事,自2019年7月1日起生效。于调任后,他将继续担任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此外他亦会成为本公司策略委会员(「策略委员会」 ) 之成员,自2019年7月1日起生效。

蔡绍中先生, 37岁, 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及策略委会员成员。蔡先生亦是本集团多家附属公司,包括旺旺控股有限公司(「旺旺控股」 )及旺旺四洲有限公司(「旺旺四洲」 )的董事。蔡先生于2001年3月在新加坡的加拿大国际学校毕业后加入本集团。他曾于本集团的物流、人力资源、资讯科技、策划及营运等岗位担任管理职位。蔡先生现为旺旺友联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的董事,并曾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担任Netccentric Limited(在澳洲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他自2009年4月16日起出任亚洲电视有限公司董事,亦自2009年3月起出任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蔡先生为蔡衍明先生(本公司主席、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 的儿子,蔡旺家先生(本公司首席营运官及执行董事) 的兄长及郑文宪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的表弟。

蔡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有关其自2019年7月1日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之委任书。根据委任书,彼并无指定任期,惟须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最少每三年轮席告退一次及膺选连任。根据委任书, 蔡先生有权每年收取30,000美元的董事袍金。同时有权获得由董事会及本集团根据本集团及其个人工作表现而釐定的年度酌情花红,以及本集团认为合适的与其职位相称之其他福利及津贴。 该金额乃参考其资历及经验、在本公司的职责和职务以及现行市况釐定。

蔡先生亦有权每年分别从旺旺控股及旺旺四洲收取5,000美元及210,000港元的董事袍金。此外,蔡先生亦与旺旺控股订立僱佣协议,据此蔡先生目前之每年基本薪酬为123,000新加坡元及其他酌情花红,且有关金额需经之后检讨。

于本公告日期, 蔡先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于本公司的100,000,000股股份中通过其全资拥有公司Twitcher Limited拥有权益,并于本公司的相联法团、旺旺控股之9,665股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所述外,蔡先生在过去三年并无于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与本公司之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除上文所披露者外, 蔡先生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作出披露。

蔡先生已确认其与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调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的其他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蔡先生担任董事会之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