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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股权

2019-06-18 00:00:00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19年6月18日,买方与卖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买方同意购买而卖方同意出售目标公司全部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5,000万元。目标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新鲜鸡蛋业务。收购事项完成后,目标公司将由买方持有100%股权及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上市规则之涵义

本公司主席兼行政总裁、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蔡先生亦为卖方之控股股东。因此,卖方为蔡先生的联繫人,因而为本公司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的定义,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收购事项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低于5%,收购事项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而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