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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旺旺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委员会变动及派付末期股息及特别股息

2018-07-25 17:33:00

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中国旺旺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 上,股东周年大会主席提出以投票表决方式就载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通告」)内之所有提呈决议案(「提呈决议案」)进行表决。

本公司欣然宣布所有提呈决议案均获股东通过,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 (%)

赞成 反对

1. 省览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十

五个月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10,135,368,102(99.996213%) 383,865(0.003787%)

2. (a) 宣派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十五

个月之末期股息每股0.90美仙。 10,138,028,967(99.999941%) 6,000(0.000059%)

(b) 宣派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十

五个月之特别股息每股1.25美仙。 10,138,028,967(99.999941%) 6,000(0.000059%)

3. (a)(i) 重选蔡衍明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10,041,074,966(99.364522%) 64,216,901(0.635478%)

(ii) 重选廖清圳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9,815,824,015(96.821762%) 322,210,852(3.178238%)

(iii) 重选槇春夫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9,927,755,441(97.925836%) 210,279,426(2.074164%)

(iv) 重选卓家福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8,771,072,357(86.696300%) 1,345,936,510(13.303700%)

(v) 重选谢天仁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及 10,065,704,018(99.316129%) 69,310,416(0.683871%)

(vi) 重选李国明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10,068,724,451(99.316333%) 69,310,416(0.683667%)

(b)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本公司董事之酬金。 10,104,551,191(99.900616%) 10,052,343(0.099384%)

4. 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

公司核数师,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10,132,676,959(99.948589%) 5,212,008(0.051411%)

5.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行使本公

司权力根据通告所载第5项普通决议案购回本公司股份。 10,134,453,966(99.999882%) 12,000(0.000118%)

6.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根据通告所载第6项

普通决议案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额外股份。 8,262,344,978(81.527187%) 1,872,120,979(18.472813%)

7. 待第5项及第6项普通决议案获通过後,根据通告所

载第7项普通决议案扩大向本公司董事授出之一般授

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额外股份。 8,326,005,421(82.126422%) 1,812,029,536(17.873578%)

由於上述各项提呈决议案均获超过50%票数赞成,因此所有提呈决议案皆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附注:

(1) 本公司之股份过户处香港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周年大会点票之监票人。

(2) 於股东周年大会举行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为12,449,287,135股,该等股份之持有人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就所有提呈决议案表决。

(3) 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提呈决议案投票时不受任何限制。

(4) 无任何人士於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载有通告之通函内表示打算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表决反对任何提呈决议案或放弃表决权。

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委员会变动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简文桂先生及高瑞彬博士分别辞任及於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之前公告提及,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简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各自之成员,高博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策略委员会各自之成员。

派付末期股息及特别股息

就上述第2项(a)及(b)之普通决议案而言,末期股息每股0.90美仙及特别股息每股1.25美仙,合共每股2.15美仙将於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星期三)派付予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星期三)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为确定符合获派末期股息及特别股息资格,所有转让文件连同有关之股票须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号舖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星期二)至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於开曼群岛主要股东名册登记之股东将会自动以美元(「美元」)收取彼等之股息,而於香港股东名册分册登记之股东将自动以港元(「港元」)收取彼等之股息,而以港元派付之末期股息及特别股息将按今天美元兑港元之汇率1.00美元对7.842港元换算,即分别为每股0.0706港元及0.0980港元,合共每股0.1686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