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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旺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委员会组成变动

2018-06-05 21:26:00

董事会宣布:

(1) 简文桂先生因退休原因已递交辞呈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各自之成员,自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生效;

(2) 高瑞彬博士将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因其他业务原因将不会进行重选。据此,高博士将於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策略委员会各自之成员;及

(3) 李国明先生及谢天仁先生已各自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策略委员会各自之成员,自 2018 年 6 月 6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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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旺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

(1) 简文桂先生(「简先生」)因退休原因而已递交辞呈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各自之成员,自本公司将於 2018 年 7 月 25 日召开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生效;及

(2) 高瑞彬博士(「高博士」)将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因其他业务原因将不会进行重选。据此,高博士将於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策略委员会各自之成员。

简先生及高博士已确认其各自与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本公司董事的其他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董事会谨此向简先生及高博士就其服务任期内对本集团作出之贡献表示衷心谢意。

董事会谨此同时宣布,自2018年6月6日起,李国明先生及谢天仁先生已各自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策略委员会各自之成员。

李国明先生(「李先生」),60岁,持有香港理工学院颁授的高级会计学文凭,以及英国University of Bath颁授的科学硕士学位,主修工商管理。李先生现任为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 980)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九兴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 1836)的财务长。李先生拥有逾三十年的财务管理经验,在并购及企业融资方面亦具备广泛经验。

彼曾在多间香港上市公司担任财务主管职位。李先生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及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会员。

谢天仁先生(「谢先生」),56岁,毕业於台北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班。1988年起受聘於联鼎法律事务所执行律师业务直至1991年设立论衡国际法律事务所并一直担任合夥人。谢先生於商业法律相关领域之法律服务,包括一般契约、购并、解散、清算及破产等非讼及诉讼之处理,有丰富经验。自1993年至2013年,谢先生於中原大学兼任海商法讲师。谢先生於1995年加入台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作义工,并於2008年至2010年担任该基金会董事长。谢先生目前於台湾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旺旺友联産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2816)及中国电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9928)担任独立董事。旺旺友联産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电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乃爲本公司主席、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蔡衍明先生之联系人。

本公司已与李先生及谢先生各自订立有关其自2018年6月6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委任书。根据委任书,李先生及谢先生各自并无指定任期,惟须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最少每三年轮值告退一次及膺选连任。根据委任书,李先生及谢先生有权每年收取30,000美元的董事袍金,该金额由董事会参考其资历及经验、在本公司的职责和职务以及现行市况厘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李先生及谢先生各自:

(i) 在过去三年并无於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ii) 与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且

(iii) 并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之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作出披露。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李先生及谢先生加入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