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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旺旺董事调任

2016-12-28 22:40:00

中国旺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董事会副主席(「副主席」)、执行董事(「董事」)及策略委员会(「策略委员会」)成员廖清圳先生由於退休将调任为非执行董事,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他将於调任後继续担任副主席及策略委员会成员。预期廖先生将於调任後不再担任本公司附属公司的任何职务(包括董事)。

廖清圳先生,65岁,於调任前担任本公司副主席、休闲食品事业群副总裁、执行董事及策略委员会成员。他毕业於台北海洋技术学院,取得水产食品加工学学位。廖先生於食品及饮料行业具有逾40年经验。他於1977年7月加入本集团,效力本集团近40年。他於2007年11月12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廖先生曾於本公司附属公司宜兰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生产部主管,品保部主管, 副厂长及厂长职务。他是开创本集团中国业务的先锋之一。

廖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有关其自2017年1月1日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之委任书。根据委任书,彼并无指定任期,惟须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最少每三年轮席告退一次及膺选连任。根据委任书,廖先生有权每年收取60,000美元的董事袍金,该金额由董事会参考其资历及经验、在本公司的职责和职务以及现行市况厘定。於本公告日期,廖先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於本公司的90,200股股份中持有权益。该等股份由他直接持有。

廖先生在过去三年并无於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他与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廖先生并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作出披露。

廖先生已确认其与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调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其他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

董事会谨此向廖先生表示衷心谢意,感谢其於39年之服务任期内对本集团作出之贡献,并热烈欢迎廖先生担任本公司之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