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旺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黄永松先生(「黄先生」)已获委任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策略委员会成员,自2015年3月18日起生效。
黄永松先生,62岁,为本集团市场营销长。黄先生毕业於台湾明新工业专科学校,取得工程学学位,於销售及行销方面具有30多年经验。黄先生於1985年1月加入本集团,负责企划及行销相关事务。1995年至1998年间,他任职本集团大陆华东区总经理,负责本集团於该地区的营运管理。其後,黄先生於1999年就任本集团国际事业处处长,负责本集团的国际事业营运。自2002年起至2015年3月1日获委任为本集团市场营销长之前,黄先生就任大陆营销体系营运总处总处长。
概无任何本集团成员公司与黄先生就其获委任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订立服务合同,而黄先生亦无固定任期,惟须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在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告退及膺选连任。黄先生有权享有10,000 美元之年度董事袍金,并同时有权获得每年约65,000 美元的薪金、由董事会及本集团根据本集团及其个人工作表现而厘定的年度酌情花红,以及由本集团酌情授予按其职位相称之其他福利。该等薪酬水平乃由董事会参考其在本公司的职责和职务以及现行市况而厘定,并由董事会不时检讨。
於本公告日期,黄先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 章)第XV部所界定於本公司的100股股份中持有权益。该等股份由他直接持有。
黄先生与本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者主要或控制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且最近三年未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过董事职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作出披露,亦无任何与黄先生的委任相关的其他事宜需要知会本公司股东。
董事会谨此就黄先生加入董事会表示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