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是由中国旺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出。
以下附件是本公司按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规定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四日在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刊发的公告。
(上市公司)中国旺旺
即时重大讯息-第二上市公司(含TDR)
公司代号 9151
公告序号 1
事实发生日 民国102 年10 月14 日
公司名称 中国旺旺控股有限公司
主旨 第一次买回台湾存托凭证期间届满及执行结果公告
发生依外国发行人所属国及上市地国法令规定应即申报之重大情事
符合条款第2-2 条第XX 款: 22
事实发生日:2013/10/14
内容:
1. 预定买回之期间:102/08/28~102/10/27
2. 预定买回之数量:8,140,000
3. 实际买回之期间:102/08/28~102/10/14
4. 实际买回之数量:0
5. 实际买回之金额:0
6. 本次买回本公司股份执行结果:期间届满未执行完毕
7. 本次未执行完毕之原因:本公司台湾存托凭证於102/10/15 终止上市,故买回期间提前终止
8. 实际买回单位数占已发行台湾存托凭证总数之比率(%):0.00
9. 预计或实际办理台湾存托凭证注销日期:102/10/14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