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布:
(i) 朱纪文先生已被重新委任为本公司财务总监以及本公司策略委员会成员,从二零一二年三月九日起生效。另外,朱先生将从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同时辞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职务;及
(ii) 詹豫峯先生已辞去本公司法定代表职务,且朱纪文先生已按上市规则第3.05条的规定取代詹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两者从二零一二年三月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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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调任及委任财务总监
中国旺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朱纪文先生(「朱先生」)已被重新委任为本公司财务总监以及本公司策略委员会成员,从二零一二年三月九日起生效。另外,朱先生将自同日起从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同时辞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职务。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规定须披露的朱先生详细资料载列如下。
朱纪文先生,46岁,已被重新委任为本公司财务总监,从二零一二年三月九日起生效。他将自同日起被调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朱先生自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五日起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朱先生此前担任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负责本集团的财务、金融管理、会计和财务申报事务。朱先生於一九九二年毕业於密西根州立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他亦於香港中文大学及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合办的课程取得专业会计学硕士学位。朱先生於一九九七年四月加入本集团,在财务管理方面拥有近二十年经验。朱先生目前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北京明旺食品有限公司的董事。
朱先生与本集团任何成员并无就其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订立任何服务合同,而彼亦无固定任期,惟须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在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告退及膺选连任。朱先生有权收取固定年薪120,000美元以及每年60,000美元的董事袍金,该等金额参考其资历、在本公司的职责和职务以及现行市况厘定。朱先生亦有权获得本集团可酌情提供的与其职位相符的福利以及按本集团和彼个人工作表现厘定的酌情花红。
於本公告日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涵义,朱先生於111,200股本公司股份中拥有实益权益,其中包括本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所授予购股权附带之17,800股相关股份以及20,000单位台湾存托凭证表彰之20,000股相关股份。
朱先生在过去三年并无於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朱先生与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亦并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权益。
朱先生已确认与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调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辞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职务的其他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作出披露。
法定代表变更
董事会另外宣布,詹豫峯先生已提交辞呈,辞去本公司法定代表职务,自二零一二年三月九日起生效,且朱纪文先生已按上市规则第3.05条的规定取代詹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
詹先生已确认与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辞去本公司法定代表职务的其他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