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是由中国旺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条作出。
以下附件是本公司按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规定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在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刊发的公告。
TDR 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申报作业
公司代号: 9151 公司名称:中国旺旺
年季:10002 单位:新台币仟元
流动资产 47,332,588
基金与投资 343,582
固定资产 23,628,127
无形资产 2,510,542
其他资产 19,651
资产合计 73,834,490
流动负债 24,314,887
长期负债 17,238,000
其他负债 492,289
负债合计 42,045,176
股本 7,596,097
资本公积 (26,333,976)
保留盈余 44,719,135
股东权益其他项目 5,728,792
库藏股票 -
少数股权 79,266
股东权益合计 31,789,314
换算汇率(如:HKD$1:NT$4.233) USD$1:NT$28.73
换算汇率参考依据 台湾银行於财务报表日之即期汇率
(买入卖出平均价)
是否经当地会计师查核或核阅 □经会计师查核
■经会计师核阅
□毋须经会计师查核或核阅
是否经中华民国会计师复核 ■是
□否
备注
※填表说明:
1.若发行人采用之会计原则非中华民国、美国或国际会计准则,则财务报表依规应经中华民国二位会计师复核,并调节、代编前後期简明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申报金额为「依中华民国会计原则编制金额」该栏资讯。
2.若发行人采用美国或国际会计原则,则请参考中华民国「证券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准则」有关会计科目之性质後,予以分类再进行申报。
3.申报币别及单位为新台币仟元,请依财务报表日之汇率换算至新台币後,再进行申报。另换算汇率可参考中华民国中央银行或台湾银行於财务报表日之即期汇率(买入卖出平均价),且各期参考依据应有其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