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中国旺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发布的公告,其中宣布委任蔡旺家先生(「蔡先生」)和詹豫峯先生(「詹先生」)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蔡先生和詹先生的薪酬已经厘定。蔡先生和詹先生分别有权收取固定月薪人民币7,000元和6,600美元,以及董事会和本集团根据他们的个人工作表现酌情厘定的花红。蔡先生和詹先生还各自有权收取年度董事袍金10,000美元。
蔡先生和詹先生的薪酬乃根据他们的资格、经验和现行市况厘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