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是由中国旺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条作出。
以下附件是本公司按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规定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日在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刊发的公告。
(上市公司)中国旺旺
公司代号 9151
公告序号: 2
事实发生日: 2010年3 月2 日
公司名称: 中国旺旺控股有限公司
主旨: 台湾存托凭证存托契约修订
发生依外国发行人所属国及上市地国法令规定应即申报之重大情事
符合条款-第二条第XX 款:21
事实发生日:2010/03/02
发生事由:
为配合主管机关推动有价证券全面无实体之政策,中国旺旺控股有限公司台湾存托凭证(证券代号9151)将自2010年3 月22 日起,全数转换为无实体发行。
存托契约第一、三、五、六、十四、十七及十八条部分条文已经修订,并同时删除原附件一「台湾存托凭证总凭证」。相关「存托契约部分条文修正对照表」请详其他处附加档。
台湾存托凭证转换为无实体发行对投资人权益并无影响。
谨依存托契约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公告存托契约变更内容。
修订後存托契约全文,将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