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旺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已注意到有关报章报导涉及本公司拟发行台湾存托凭证,现作以下澄清。
本公司已接获本公司之控股股东Hot-Kid Holdings Limited(「Hot-Kid」)通知,Hot-Kid 有意于2008年9月26日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0.07(1) (a) 条之承诺禁售期限结束後进行存托凭证作业,把部份其拥有之本公司股份转让至一所台湾存托凭证机构,以作发行台湾存托凭证予台湾投资者。尽管(于任何情况下)Hot-Kid就该存托凭证作业转让之本公司股份数目将不超过最多250,000,000股或本公司总已发行股本约1.89%,然而该存托凭证作业之详情尚未有定案。于完成该存托凭证作业後(倘其得以进行),Hot-Kid 将继续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该存托凭证作业并不保证能够完成,该作业之完成须获若干批准及同意,但不一定可以获得批准及同意。本公司将通知投资者有关该存托凭证作业之任何重要发展。
本公司本身并无计划发行任何新股或存托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