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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 - 租赁协议

2021-10-08 00:00:00

于2021年10月8日,上海旺旺(作为承租方)与上海神旺(作为出租方)就位于上海的该房屋的租赁订立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期一年六个月,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包括首尾两日)。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本集团(作为承租方)须将租赁协议项下的租赁于其综合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为一项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因此,根据上市规则,订立租赁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将被视为本集团的一项收购资产。本集团根据租赁协议将确认之使用权资产总价值估计约为人民币489,470元,该数据未经审核并可能于未来予以调整。

本公司主席兼行政总裁、执行董事及最终控股股东蔡先生亦为上海神旺的最终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的定义,上海神旺是蔡先生的联繫人及本公司的关连人士,而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租赁交易将构成本公司之一项关连交易。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月15日有关物业租赁协议项下重续若干物业的租赁的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物业租赁协议及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租赁交易须予合併计算有关百份比率。按合併计算所适用的百分比率均高于0.1%但低于5%,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租赁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