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施罗德添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施罗德添源纯债债券A |
基金代码 |
023113 |
成立日期 |
2025/3/27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59.992 (2025/3/27)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59.992 (2025/3/27) |
基金规模(亿元) |
60.03 (2025/3/27)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施罗德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单坤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纯债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7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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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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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主动的宏观研究和债券类资产的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现金、同业存单、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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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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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同一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 |